首页 > 天津律师 > 我想了解关于离婚案件的?

我想了解关于离婚案件的?

admin 天津律师 2024年03月04日
离婚案件有如下法律知识需要了解:
1、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;
2、法定判离的主要裁判依据只有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;
3、判决离婚,必须处理好子女抚养关系,但不是必须处理财产、债务关系;
4、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相关文章

友情链接: 许昌律师 杭州商事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乐安律师 成都武侯区律师 郑州二七区律师 宣汉县律师 杭州富阳区律师 拉萨律师 蚌埠淮上区律师 湖州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银川律师 杭州要债律师 浙江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 浙江专业律师 杭州律师 伊春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驻马店律师 河池律师 珠海香洲区律师 东阳市律师 绍兴律师 新乡律师 南阳律师 漳州律师 烟台律师 金华律师